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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新房子一直没去拿钥匙,现在去物业拿钥匙补交物业费还有电梯费,物业说要交滞纳金,物业费加电梯费4000加,滞纳金13000.请问合理吗现在去物业拿钥匙补交物业费还有电梯费,物业说要交滞纳金,物业费加电梯费4000加,滞纳金13000.

房产纠纷 2019-09-28 14: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们都应当清楚,物业与业主之间属于民事合同关系,物业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业主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如果物业没有及时、全面的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就构成违约,业主根据合同法规定的“抗辩权”有权拒绝相应的物业费支付。但是业主对物业的违约事实有举证证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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