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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9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公有居住房屋变更、分列租赁户名的若干规定》,它的法律效力优于《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吗?

合同纠纷 2019-10-22 01: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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