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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人力资源部拿到了辞职单 然后日期也快到了 然后不批 说缺人 要拖我十几天 那么离职单上的日期可以推后十几天吗 到日期了会不会失效我在人力资源部拿到了辞职单 然后日期也快到了 那么离职单上的日期可以推后十几天吗 到日期了会不会失效

劳动纠纷 2019-10-01 16: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由于法律的强性规定,劳动者要求辞职的权利得到保护,对于劳动者这种提前30天的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因此,提前告知期结束后,劳动者解除劳动生效,可以离开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未在提前告知期内办理交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劳动者不予承担。告知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不及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给劳动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劳动者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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