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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们是安置小区,入住6年,今年冬天天冷,地下水管可能冻坏,工程管,没改过,现在楼下发现漏水,由于房屋都已装修好,请问谁应为漏水事件负责?我们是安置小区,入住6年,工程管,现在楼下发现漏水,由于房屋都已装修好,请问谁应为漏水事件负责?

房产纠纷 2019-10-15 12: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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