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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已六年,婚前有精神病史老公都知道,去年他叫我用中药代替西药,结果旧病复发住精神病院,出院之后他要离婚,这种情况能离婚吗?如果离婚有补尝吗?我结婚已六年,婚前有精神病史老公都知道,出院之后他要离婚,这种情况能离婚吗?如果离婚有补尝吗?

离婚 2019-10-25 10: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与精神病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上应该一人一半,但是需要考虑精神病人一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通常会多给与部分的补偿。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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