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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交通损害还是人身损害鉴定,这个是依据什么决定的,自己可以选择吗,我是人身损害,但是地方中级法院要给我做交通损害,说地方就是这样规定的,我该怎么办做交通损害还是人身损害鉴定,自己可以选择吗,我是人身损害,但是地方中级法院要给我做交通损害

损害赔偿 2019-10-10 11: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身损害鉴定的费用承担问题  
    1、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  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  
    2、鉴定费用的减免  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 
    3、收费标准的确定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统一,因此,我国的相关法规也规定了司法鉴定费用本地化的原则,也就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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