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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死了没两天,我姑姑就来和我争财产。她说我爸爸的财产他有份。其中有我爷爷的财产。可是我爷爷死的时候财产就是给我爸的。那我姑姑可以分我爸的财产吗我姑姑就来和我争财产。其中有我爷爷的财产。那我姑姑可以分我爸的财产吗

继承 2019-10-20 08: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的《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首现是企业的破产费用,然后是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等,然后是拖欠 的国家税金,然后才是对一般债权的清偿。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现一个顺序的债务,那么后一个顺序的债权就不能得到清偿。如果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 那么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因此,对于五彩广场的问题,应当是按照6:3:1的比例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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