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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7年在自己的地上造了一套房屋,而且罚款了。去年因为县里面换领导,我把房子拆了重新建造。可是建造的时候没人说不能造,现在造完政府要求我拆迁,这样合理吗?我07年在自己的地上造了一套房屋,我把房子拆了重新建造。现在造完政府要求我拆迁,这样合理吗?

拆迁补偿 2019-10-12 09: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费构成: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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