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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骑电动车靠右直行与一辆横穿马路的电动车相撞了当时我把他扶起来看没什么事就走了,后来他报警交警队给我定了我逃逸,对方现在说住院了花了两万多,我该怎么办?我骑电动车靠右直行与一辆横穿马路的电动车相撞了当时我把他扶起来看没什么事就走了,后来他报警交警队给我定了我逃逸,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0-01 16: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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