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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因经济效益原因要遣散全体员工,和我们签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我没签,单位就登报公告说自登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签就自动解除了。那自动解除后还给我们赔偿金吗?和我们签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单位就登报公告说自登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签就自动解除了。那自动解除后还给我们赔偿金吗?

合同纠纷 2019-10-02 01: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计算办法是,2008年之前的部分,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008年之后的部分,则适用于《劳动法》,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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