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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借我的钱不还,我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员让我先交执行费,说是(口头)执行费给我加在被告被告应还的总数里了,但是法院还没给我执行还钱,我也没钱交执行费,我不交执行费行吗?被告借我的钱不还,我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员让我先交执行费,但是法院还没给我执行还钱,我不交执行费行吗?

案件执行 2019-10-13 20: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费是应该给的。
    法院判了,一定要给。如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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