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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业务调整,打算撤销一个部门,该部门员工无过错,公司要求强解,请问公司该如何赔偿?如果赔偿方案是N 1,那么是按上一年的税后平均工资还是税前平均工资计算的呢?谢谢!打算撤销一个部门,请问公司该如何赔偿?如果赔偿方案是N 还是税前平均工资计算的呢?

劳动纠纷 2019-10-23 12: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应为职工本人在本单位前十二个月的税前工资2,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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