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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儿子是初二的学生,在骑电动车放学途中,另一名同学超他的电动车!骑的电动车太快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起来后把我儿子打了一顿,造成轻伤,这种情况我若报警的话会怎么处理在骑电动车放学途中,骑的电动车太快自己不小心摔倒了,造成轻伤,这种情况我若报警的话会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9-10-23 00: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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