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农村的,宅基地是父亲的名字,户主变更成我的名字了,父亲再婚了,我现在想盖房孑,请问如果父亲先去世,继母有权买掉我的房子吗?还用去公证吗?谢谢您了!宅基地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再婚了,请问如果父亲先去世,继母有权买掉我的房子吗?还用去公证吗?

继承 2019-09-29 09: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可以就债务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应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不足部分原则上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德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