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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赁别人的商铺一楼,但是2楼和以上部分房主想另外出租。我是否有权以他人影响我所租赁面积的正常使用以及正常营业为由,不让他人通过我所租赁的面积。请律师尽快进行回复,谢谢但是2楼和以上部分房主想另外出租。是否有权以他人影响我所租赁面积的正常使用以及正常营业为由,不让他人通过我所租赁的面积。

合同纠纷 2019-09-29 06: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现实生活中,争议最大的就要属房屋出租的租金收入了,
    审判实践中对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出租获取的租金如何认定,观点分歧比较大。
    倾向性观点认为,房屋租金与存款利息相比,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的,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出租方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应当保障租赁物的居住安全,其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产生的租金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有人将租金看作法定孳息的一种,我们更倾向于将租金作为经营性收益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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