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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婚生子因无力抚养把孩子送人,做孩子出生证明的时候孩子母亲是我,孩子父亲是抚养的人,请问这样犯法吗?以后孩子亲生父亲来找或者我想把孩子要回来,出生证明里面的孩子父亲可以改吗?我未婚生子因无力抚养把孩子送人,请问这样犯法吗?我想把孩子要回来,出生证明里面的孩子父亲可以改吗?

离婚 2019-10-12 12: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了每个公民有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扶养弱者的义务。赡养、抚养和扶养之间是不同的概念,所谓赡养是指晚辈对长辈亲属在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帮助;抚养与赡养相反,抚养是长辈对晚辈亲属的经济供养和生活上的帮助;而扶养是同辈之间的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帮助。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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