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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姨侄在学校和同学打玩,他同学拿椅子砸我姨侄没砸到,却砸到他身边的一个女同学的手,砸成了手指骨折,后来我姨侄的女同学家长把学校,我姨侄还有他同学一起吿上了法庭,请问我姨侄有责任吗?我姨侄在学校和同学打玩,砸成了手指骨折,后来我姨侄的女同学家长把学校,请问我姨侄有责任吗?

综合法律 2019-10-09 10: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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