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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上做工,在外架上不小心把助骨8一10摔骨折。住院15天。出院后大老板一直不露面,去工地几次小老板一直叫我按医生说的休息三个月再解决。一开始还接电话,现在电话不接。请问我怎么办?我在工地上做工,去工地几次小老板一直叫我按医生说的休息三个月再解决。请问我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0-26 13: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工地上骨折,经认定为工伤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活动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
    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则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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