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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车辆被别人告了造事逃逸,她的行车记录仪显示我超了她的车,可是我的车尾并无任何划痕和凹陷,超车后就开走了,并未感觉到有擦划,她到交警处报案,说我造事逃逸,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的车辆被别人告了造事逃逸,她的行车记录仪显示我超了她的车,她到交警处报案,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10-21 11: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报案人可通过报案回执单中的联系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了解对案件的办理情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该制度规定: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在一周内办妥,未能办妥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要在两天内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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