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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新年快乐,请教一个问题,一女离异,生育有一孩后,现在重新成立一家庭,与一未婚男结婚后又生育一孩后又怀孕了,请问是否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应该算是第二胎还是第三胎,会受计划生育处罚吗?与一未婚男结婚后又生育一孩后又怀孕了,是否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还是第三胎,会受计划生育处罚吗?

离婚 2019-10-04 20: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二胎生育保险主要报销以下几类费用: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
    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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