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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公司已经7年、我现在的合同是与分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但现在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并且也不再续签、要调我去别的分店或者分公司,但是我不想去,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赔偿吗?能赔偿多少?但现在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并且也不再续签、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赔偿吗?能赔偿多少?

合同纠纷 2019-11-02 12: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因为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款“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形,也就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据此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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