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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要离婚,她没工作没有稳定的住所,是暂住在她姐家,我们有个2岁的孩子,她要孩子,我也要,我的情况是现在在我姐的公司上班,老家农村有房,欠着几万块的帐,不过今年就还完了,我能要着孩子吗?我媳妇要离婚,她没工作没有稳定的住所,我们有个2岁的孩子,她要孩子,老家农村有房,我能要着孩子吗?

离婚 2019-10-03 20: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
    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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