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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小孩两个多月,有一套共同房产,协商不了,男方说,孩子给我,房子不给任何财产也没有,或者房子给我,小孩不给,无法协商,小孩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是我跟娘家人带,婆家从来没理过,应该怎么办?想离婚,有一套共同房产,房子不给任何财产也没有,小孩不给,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13 16: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明确赠与您个人,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均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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