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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同事父亲抗日战争参加工作1967年在一国营工厂(今天还有)工作期间病逝,其母亲随后进该厂干临时工,1980年因病不能上班后工厂每月发80元钱至今。请问他母亲能享受抚恤金吗?如能享受该在哪领?工作期间病逝,请问他母亲能享受抚恤金吗?如能享受该在哪领?

劳动纠纷 2019-10-25 20: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我国还规定有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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