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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方,结婚16年有一个儿子14岁,女方提出离婚,不要孩子,我来抚养孩子,我不愿意离婚,但是女方一直坚持离婚,还要分财产,我带孩子是不是能多分些,男方无任何不良记录,房子我的名,有些财产,应该怎么分女方提出离婚,我来抚养孩子,还要分财产,房子我的名,有些财产,应该怎么分

离婚 2019-10-09 11: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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