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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友两套住房,我有一儿,一女两个子女,他们都有住房,可是女儿结婚后回家要求把我的房子现在分给儿子一套,女儿一套,我不同意,我们刚过60岁女儿就要求把我们房子分给他们,女儿这个要求合理吗,法律允许吗我现在友两套住房,我不同意,女儿这个要求合理吗,法律允许吗

房产纠纷 2019-10-18 20: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若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就只能按照我国的遗产法进行财产(房子)分配。遗产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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