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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代理公司签了合同,但现在办不了过户了,而且也注明要负违约责任。请问我在第一条中已注明是只拥有使用权的情况下,第十条要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此合同是否有效?即使使用权过得到的话,我是否还存在要过户所有权的责任。在房地产代理公司签了合同,请问我在第一条中已注明是只拥有使用权的情况下,第十条要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过户

房产纠纷 2019-09-30 13: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没有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就缺少必需的材料,仅凭遗嘱公证书肯定不能直接办理过户。这是因为遗嘱公证可以做多份,也可以撤销,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果仅仅拿着一份遗嘱公证去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不可能判断这是不是最终的遗嘱。
    因此,遗嘱受益人需要拿着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人员询问了全部继承人手中是否还有其他遗嘱,以确定受益人所持遗嘱是最后或唯一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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