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杭州办了一家私人绣花加工厂,请了十来位员工,其中有一位四十多岁的阿姨,就是这位阿姨在中午下班吃饭的时候突然感觉头晕,我及时把她送到医院治疗,医生说是心脏病发了,现在还在抢救,她的家人要我赔偿四十万,我想问合理吗?我及时把她送到医院治疗,她的家人要我赔偿四十万,我想问合理吗?

离婚 2019-10-12 18: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于在医院的医疗费用,公司垫付了医疗费,工伤赔偿下来如果包括报销的医疗费,公司向伤者要回之前付的医药费,这样做合理,因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不需要支付。但是,你要注意,很多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都报销,而是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才报销,工伤保险基金不报销的应该由单位支付,所以,你把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医疗费给公司。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厦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