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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今年9月份在快贷借的2千元,他们费率太高了 要还2800多,我还了两个月没有还了,因为我登录那个软件说我没有借款,今天他们催款员打电话催款了,说我卸载了软件之后再登录是没有记录的,如果不还就打电话告诉家人因为我登录那个软件说我没有借款,今天他们催款员打电话催款了,如果不还就打电话告诉家人

银行 2019-10-22 14: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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