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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房屋桩基证这件事,我家有一块老宅基地,上边写的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有三个儿子,但是我爷爷和奶奶还有我爸爸都去世了,可是房子是我爸爸花钱盖的,现在我想把那个宅基地名字改到我弟弟名下。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咨询一下农村房屋桩基证这件事,我想把那个宅基地名字改到我弟弟名下。请问我们应该怎么

征地补偿 2019-10-22 07: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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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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