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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老公感情破裂離婚,他之前借了我五萬塊錢“裡面有三萬是我結婚帶過來的,還有兩萬是他去年給我的,”我找他還錢他不給,說都是他的錢,我沒有資格要,他借錢的時候也沒有寫借條,我只有銀行的取款憑證,請問我可以把這錢給要回來麼?我給老公感情破裂離婚,他之前借了我五萬塊錢“裡面有三萬是我結婚帶過來的,請問我可以把這錢給要回來麼?

离婚 2019-10-16 08: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感情破裂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
    但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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