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2012年向农场职工购买了经济适用房指标,当时合同约定转让指标钱一万五,房屋第一次补贴一万五归他所有并已付清,以后所有补贴归我,直到今年交尾款甲方不配合,他提出要这次补贴款23000元,我该怎么办?我们签的合同有效吗我在2012年向农场职工购买了经济适用房指标,我该怎么办?我们签的合同有效吗

综合法律 2019-10-03 23: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阳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