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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在饭店工作中被热水烫伤严重,住院期间光医药费用就15000,现在在家修养,另外当月工资也没有支付,住院期间,饭店负责人就掏了2000就不想管了,在饭店工作期间,饭店也交的有员工保险,现在饭店一直推脱不想管,我该怎么办?住院期间光医药费用就15000,在饭店工作期间,饭店也交的有员工保险,我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9-10-02 12: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金是国家强制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因此,每个单位都必须为其员工交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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