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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恋爱快两年,争吵不断,今日男方提出分手,女方同意,之后男方打电话,短信进行侮辱,无凭无据骂一些流氓话,不堪入耳,扬言要到处宣传。女方身心受到打击,感觉自己被人侮辱的连人格都被破坏,都想死。我想问一下,这算不算是侮辱罪?争吵不断,今日男方提出分手,短信进行侮辱,感觉自己被人侮辱的连人格都被破坏,算不算是侮辱罪?

刑事辩护 2019-10-25 13: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使用暴力,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则构成侮辱犯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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