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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今年来汕头进了没执照电镀厂,被环保工商局8月10号抓,后来10月17号移交看守所关到现在还没放出来,老板也被抓,我们想见也见不到我弟,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他什么时候会被放出来?还存在什么原因不放人?谢谢你了还请律师帮我解释一下老板也被抓,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他什么时候会被放出来?还存在什么原因不放人?

离婚 2019-10-17 01: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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