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是这样的,我的一个朋友已经怀孕五个多月了但是男方的父母不想要这个孩子想让他把这个孩子打掉。可是女方说如果让我打掉可以,你得给我补偿费南方的意思说只给打胎费没有补偿费甚至连打胎费都没有,我这个朋友才十八岁她那个男朋友已经22了。该怎么办呢?我的一个朋友已经怀孕五个多月了但是男方的父母不想要这个孩子想让他把这个孩子打掉。可是女方说如果让我打掉可以,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19-10-12 10: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养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除非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的,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的原则,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考虑;○3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4双方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抚养子女的,但是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以优先考虑;○5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该子女的意见。 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万宁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