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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方摩托车相撞,对方抢救无效死亡,我方重伤,交警大队出了责任书,判对方为主要责任,判我方为次要责任,现在交警给两方发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申请书。我想问下;我作为次要责任人。该怎样填写申请书的请求事项。对方已身亡。如果要赔的话,大概要赔偿多少钱?两方摩托车相撞,现在交警给两方发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申请书。该怎样填写申请书的请求事项。大概要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 2019-10-09 09: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肇事车辆应当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的部分,再按照双方的责任大小比例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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