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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老人原跟小儿子生活一起三四年,而后小儿子暴毙,老人净身出户,而后老人由大女儿赡养十余年,期间其他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现其他子女欲争老人家产,老人不想儿女纠纷,想将财产全部立遗嘱分给大女儿,请问此时立遗嘱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续老人净身出户,而后老人由大女儿赡养十余年,期间其他子女未尽赡养义务,请问此时立遗嘱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续

继承 2019-10-23 07: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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