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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询问一下。我老公的手在厂子里上班受伤了。买保险了,住院也治疗了。说不严重也严重。手指头。小半截儿绞肉机绞走了导致工作不了。一家四口指望。他一个上班养家。老板处理的事,医院看好,经,现在五个月给了说是给4000块钱生活费。这个合不合理。询问一下。我老公的手在厂子里上班受伤了。买保险了,住院也治疗了。医院看好

保险纠纷 2019-10-18 09: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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