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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再青岛看了一处房,位于黄岛香江一路的 建邦海港城项目,这个经了解,被标注为工业用地上建设的 公租房项目,没有单独的产权,每套房屋仅有使用权,价格相比周边15000的均价很是优惠,8000左右,请问律师这样的房子能买吗?后续会有什么风险公租房项目,没有单独的产权,每套房屋仅有使用权,请问律师这样的房子能买吗?后续会有什么风险

房产纠纷 2019-10-03 14: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子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不存在使用权限。但如果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限已经届满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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