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司主要销售来源没有了,即将倒闭,为了减少给员工的补偿金,进行两次补助项目的取消,第一次是语言补助,餐补,交通补助,加班费等,第二次将要取消住房补助和其它津贴,有些员工辞退时给的补偿金是以税后工资计算的,请问这样有没有违反劳动法?我们可以仲裁或者起诉吗?有些员工辞退时给的补偿金是以税后工资计算的,有没有违反劳动法?我们可以仲裁或者起诉吗?

劳动纠纷 2019-10-02 11: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三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