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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4月14干活钢筋工用对讲机。用完对讲机去充电。工地的总电箱充电。我们钢筋头接的插排。被电伤了手背 手背皮都掉了。老板给拿点药费 花3000左右。现在就养伤。我和我们头商量好给我拿6000块钱私了。老板就不给我拿钱就一直拖着我。明天明天的。老板还骂人我在工地4月14干活钢筋工用对讲机。工地的总电箱充电。被电伤了手背 老板就不给我拿钱就一直拖着我。

劳动纠纷 2019-10-03 10: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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