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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家小企业老板 我们是做园林绿化的 和北京一个绿化公司合作,在济南项目做了个售楼部绿化, 18年7月12日进场 完工9月30日完工 合同26万多 给了我十万 还差17万多 他们公司现在各种理由 不给我们工程款 请问如何最快解决和北京一个绿化公司合作,合同26万多 他们公司现在各种理由 不给我们工程款 请问如何最快解决

合同纠纷 2019-10-04 10: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主张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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