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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小车,撞到电动车,车伤只有划痕而且在后轮尾部,交警现在没判责,人在医院住院,诊断轻微脑震荡,我现在已经垫付6000元,医生说还要住院一周以及6000元费用,但现在联系不上交警开具垫付通知书,所以保险也一直不垫付,个人没能力再垫付医药费了,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撞到电动车,交警现在没判责,人在医院住院,但现在联系不上交警开具垫付通知书,所以保险也一直不垫付

保险纠纷 2019-10-06 01: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前,在医疗机构救治的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垫付。用人单位资金困难,工伤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有能力的,也可以垫付。工伤认定后,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在当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诊治的费用,不再需要垫付,出院时可及时进行结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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