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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20点20分钟左右我妹妹去花店买花的时候因地板都是水在花店里滑到并摔断两颗门牙,试问类似这种事情我们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赔偿,能索赔多少,希望有关人士给予指点迷津。请问谁应该来为这次的事故埋单呢??(去派出所报案竟然没派人调解,还强调这不是他们管辖的范围)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赔偿,能索赔多少,请问谁应该来为这次的事故埋单呢??

综合法律 2019-10-09 10: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消费损害赔偿的范围: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按此规定,消费者的求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个方面,因此要赔偿的范围也包括消费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据此可知,消费者请求赔偿的人身损害赔偿还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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