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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于2016年8月份车祸,经抢救脑死亡,2017年3月份法院判决对方承担责任,赔款35万元。2017年10月份我父亲去世。至今为止对方付判决款5万元。法院执行庭不在管理此事。我想问一下,接下来我要走哪个流程来解决此事?,对方就以没钱为理由一直拖欠不偿还。至今为止对方付判决款5万元。法院执行庭不在管理此事。接下来我要走哪个流程来解决此事?

案件执行 2019-10-20 12: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如果对方没有可执行财产,法院可中止执行。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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