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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购买的房屋到了交付日期没有交付,一直逾期。后来开发商没有办法给我们拿了钥匙,但是我们没有签订任何交房协议,也没有交任何费用(包括税钱)现在逾期已经一年多了,违约金到现在不赔付,房屋达不到政府验收标准,有的拿到钥匙的住户已经装修。请问这种情况告开发商违约能胜诉吗购买的房屋到了交付日期没有交付,一直逾期。违约金到现在不赔付,请问这种情况告开发商违约能胜诉吗

合同纠纷 2019-10-17 17: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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