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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周日下午因裤子出现问题来商场投诉解决,柜台同意为其办理换货。穿着一周后裤脚边发线,顾客再次来商场要求退货,在未得到其要求的情况下,顾客要求赔偿。顾客称耽误其工作时间,要求赔偿误工费,晚餐费,同时因裤脚掉边公司扣了其100元礼仪奖,也要求商场赔偿,请问这些赔偿合理吗?顾客周日下午因裤子出现问题来商场投诉解决,顾客称耽误其工作时间,要求赔偿误工费,请问这些赔偿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9-10-16 10: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赔付时需要注意的问题: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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