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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好,请求帮助,有一个顾客从我店里买了7件衣服,现在他们要求我退一赔三,我该怎么办?现在把我们告上法庭,这个周五开庭,说衣服成份不符,而且他们买了我们同行好多家,一起告上法庭了,请求好心的律师帮我出出主意,我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事情,他们现在只检测其中一件,我该怎么赔呢?有一个顾客从我店里买了7件衣服,而且他们买了我们同行好多家,我该怎么赔呢?

刑事辩护 2019-10-23 17: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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