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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退休人员调整退休津贴2009年1月给退休人员补发这相费用时、尽管人病古不在、可补发生活津贴、是从2007年9月开始补、那时我们人还在、既然补发2007年9月到2008年3月的、为何不能享受十个月的抚恤金待遇呢、再问2008年10月给退休人员调过退休津贴吗、及相关法规政策、谢谢、为何不能享受十个月的抚恤金待遇呢、再问2008年10月给退休人员调过退休津贴吗、及相关法规政策

综合法律 2019-10-23 09: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我国还规定有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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